“己所不欲”之事,一般来讲都认为是不好的事情,既然自己不喜欢,当然也不能“施于人”。“己所欲”是我想做的、我喜欢的,大概指好的事情。人们这样想着,这样以为着,也这样说着——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。
其实,你喜欢,你认为好的,在别人那里未必好,而你不喜欢的,你认为不好的,在别的人那也未必是坏事,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,人的道德观念的不同,价值取向的不同,“好”与“不好”会有很大的差别,更何况是个人喜欢不喜欢的个性差异了。就说婚外情吧,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,接受,欣赏,羡慕并开始跃跃欲试了。“情人”这个词和“那个人”也不再羞羞答答,甚至有点理直气壮了。这是好呢是不好?是你所欲呢还是你所不欲?所不欲的人能说服阻止有所欲的人吗?所欲的人能改变所不欲的人吗?......
我想说的是无论“己所欲”还是“己所不欲”都不要施于人。你不在乎天长地久,你不在乎用什么手段取得成功,你不在乎靠什么发财,你不在乎因什么成名,还有在乎的。你喜欢吃白菜,你喜欢休闲装,你喜欢吃辣,你喜欢跳舞,还有喜欢吃萝卜的,喜欢穿西服的,喜欢吃甜的,喜欢打拳的。经常有人把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,比如拉人打牌,打麻将,比如吃饭时为别人夹菜等等。有时虽然是好心,但结果让人很为难,很无奈。所以我要说“己所欲也勿施于人”!
评论